日前,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,公布水運行業應用液化天然氣(lng)首批試點示范項目名單,其中包括7個試點項目、6個示范項目和3個示范區項目,連云港港入選示范項目。
據交通運輸部通知顯示,首批試點示范項目是貫徹落實《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水運行業應用液化天然氣的指導意見》中關于開展lng試點示范工作的要求,進一步推進水運行業lng燃料的應用,促進水運行業節能減排,加快綠色水運建設步伐的具體舉措。并根據《水運行業應用液化天然氣試點示范工作實施方案》,經過篩選確定的。連云港港應用lng示范項目由港口股份公司承擔,包括建設3座車用lng加注站,購置lng動力車輛和機械設備100臺,開展港口工程船應用lng研究與改造。實施時間為2014年至2016年。